釣魚的人常遇到的狀況~保護自身的權益! 提供大家參考囉!!!~
討論主題:到禁區釣魚,釣具被沒收是否有法源依據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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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別的網站看到留言 以前常聽到有人到禁區釣魚 釣具被沒收,現在比較少聽到
請問一下,沒收釣具算是有法源依據嗎? 沒收之後是會發還? 還是直接沒入後不發還?
也相關法條可以看嗎?或是判例? |
發表日期:2010/8/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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『採捕水產動、植物』與其他並列的禁止項目,顯然必須是對於商港或漁港有等同的影響或干擾的行為,所以列為限制行為, 但....他馬的,一根魚竿、一條釣線,懶叫比雞腿,蠻橫地將在漁港休閒釣魚,等同於那些禁制的行為,可能嗎?立法原意是如此嗎?混蛋! 而曲解立法原意,橫材入灶,這是野蠻、落後、極度不文明官僚國度的表徵!一堆王八蛋的官僚軍警,是讓台灣社會不文明的罪魁!
釣魚跟這些行為等同嗎?各位自己看看! 一、在海底電纜及海底管線通過區域錨泊。 三、養殖牡蠣及其他水產物。 四、其他妨害港區安全及污染港區之行為。 |
發表日期:2010/8/7 12:5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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過來人要告訴大家 被條子抓到 會先以"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"開立勸導單,三個月內再犯會處罰約900元~2000元,無證件者一律被帶回作筆錄並調出口卡, 所以帶證件較省事 要求開勸導單是您的權利,別第一次就被罰,還會留下前科 作完筆錄會被函送港務局,因為所長要表現出他有在作事 過幾天你就會接到港務局的公文 第一次大多是原諒,但第二次會不會以"商港法"開罰則不得而知 我只知道公文內容寫的很爛,一看就知道是沒讀書的人寫的 所以大家都有一次機會去禁區釣,但切記 看到警察來趁他們還沒拍照時(他會在背後拍你釣魚的樣子) 趕緊收起來,然後告訴他你沒釣,只是來看看,寫筆錄記得睜眼說瞎話,並把冰箱魚趕緊倒掉(他也會拍冰箱喔) 這樣沒相片佐證他比較不會送港務局, 送了證據力也較薄弱 萬一港務局開罰 將來打行政訴訟官司較有機會贏 以上供大家參考~~~~~~~~~~~~ 因為實在有夠賭爛 大陸漁船越界不是驅離,頂多也是沒收魚具 我們釣個魚,搞的好像殺人放火 阿超大大說的沒錯 好好規劃釣點對經濟不是很好嗎 只會佔著茅坑不拉屎 真是一堆豬腦 |
發表日期:2010/8/7 12:0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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暱稱:火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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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港法 第18條 修正案 在商港區域內,不得為左列行為: 一、在海底電纜及海底管線通過區域錨泊。 二、採捕水產動、植物。 三、養殖牡蠣及其他水產物。 四、其他妨害港區安全及污染港區之行為。 前項第二款商港管理機關於不妨害港區作業、 安全及不造成污染之區域,得與登記有案之相關社團協商相關措施 公告開放民眾垂釣。
第四十六條(罰則) 違反第十七條、第十八條、第十九條或第二十三條之一規定者 處負責人或行為人新臺幣九萬元以上九十萬元以下罰鍰 並得按其情節責令拆除或勒令停工或停止營業; 再違反者,並得沒入其打撈器材或採捕、放置之船、具、物料。
有寫的很清楚 , 商港區內釣魚 可處台幣9萬~90萬 ""再違反者"" 可沒收採捕器具
其實~~~我個人有一陣子也蠻常到禁區垂釣的!!!!!!!!!!!!!!!! 我個人覺得~~只要看到條子來的話!!!!!!!!!! 就乖乖的把釣具收一收!!!!!!!!!!!!! 不要跟他們有任何的衝突!!!!!!!!!!!!!! 再怎麼樣不爽~~也不要跟自己的銀子過不去啊!!!!!!!!!!!!!!!!!! 我遇過這樣的狀況~~~我都迅速的收拾釣具!!!!!!!!!!! 趕快走人!!!!!!!!!!!!!!!!!!!!!! 畢竟是禁區嘛!!!!!!!!!!!!!!!!!!!! 犯不著和他們衝突!!!!!!!!!!!!!!! 反正~~~留的青山在~~~總有機會再進去釣啦!!!!!!!!!!!!!!!!!!!!!!!!! ㄏㄏㄏ ㄏㄏ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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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ttp://tw.myblog.yahoo.com/aska0922012886/ |
發表日期:2010/8/7 15:3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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暱稱:魚巖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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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一項規定不知道你們知不知道~~~~~~
你站在陸地上釣他是可以管制的
如果你下了水,或是跳下船上做釣
橘子兵可是沒權力管的喔~~~~~~~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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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日期:2010/8/7 14:49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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條子要帶您回警局寫筆錄時 會要求先把釣具交給他們,等同扣押 筆錄問完時就會把釣具還你 (扣押單上有寫"湯匙"一項,就是指你的誘餌杓,請別笑出來,不然條子會翻臉的) 聽說以前不還,現在會還,因為爭議性大, 如同一罪二罰 所以要沒收你的釣具請據理力爭 總歸一句 第一次被抓請不要慌張,不會有事 因為筆錄都是制式化,所有的問題和回答都是一樣(大家都說是第一次去禁區,我不知道那是禁區....)條子只是把名字改掉,大家省事 漁獲r記得要說"無" 我的前一位仁兄,漁獲竟然回答"3隻石鯛",難怪條子要抄 因為你把點佔著,他會沒地方釣,所以他問你用何種餌料,千萬別老實說 就告訴他是用檳榔渣 條子打字非常慢,注音也不太會,當他停頓時,就是在想中英文要如何切換 請你一定忍耐,別衝動打他的頭殼小 如果您關係好,就找人請條子不要函送港務局 要送港務局也請文筆好一點的公務員回函給你 不然你看到的公文會笑到吐血,比被罰9萬還慘 勸導單就簽下當紀念 順便麻煩線上的釣友,如果您或朋友有人真的因釣魚被以"商港法"開罰 請把公文po一下
支持舍大言論 真是他馬的~~~~~~~~~~~~~~~~烏雞丸 |
發表日期:2010/8/7 14:34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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