注意>選手請帶證件.誘餌鏟.取水袋.餐點及飲水,嚴禁私帶餌料,違者失格!
比賽日期:1月23日 星期日
比賽預定場地:東坑/東北坑/小乞/大乞/碼頭(5選4)
裁判單位:磯探聯盟,亦飛,TS,鬼谷子,林老師
1、報到時間:清晨04:30於碧砂漁港悠遊館(涵碧樓)前廣場。(大會有準備碎冰)
報到簽具切結書 > 抽籤分組 > 檢查裝備(含冰箱) > 競技規定與離船活動宣導 > 分配船隻 > 報關出港 (約05:40)
2、登礁(06:00~06:15) > 抽籤選位(分發號碼,ㄧ律配戴於帽子背面) > 準備釣具時間(10~15分鐘)
3、比賽流程:(總計5節,每節表訂80分鐘,換點方向為順時鐘輪換。)
第一節 > 06:30~07:50 (開始時間若有異動,結束時間仍應按表訂時間。)
* 中場休息10分鐘,換點 (1號點換3號點,2號點換4號點,以此類推)
第二節 > 08:00~09:20
* 中場休息10分鐘,換點(方式同上)
第三節 > 09:30~10:50
* 中場休息10分鐘,換點(方式同上)
第四節 > 11:00~12:20
* 中場休息10分鐘,換點(方式同上)
第五節 > 12:30~13:50
* 比賽結束收拾釣具約10分鐘
淨礁時間 > 14:00~14:20 (評分場地備有點心:什錦麵)
收礁時間 > 14:20~14:40
注意事項:
1、計算成績場地為基隆嶼碼頭(遊客中心),每隊集中漁獲統一過磅。
2、請各礁裁判確實檢查各釣點,未確實清潔者該隊成績零分計算。
3、比賽時間內應確實穿戴安全裝備,違者該隊零分計算,裁判應主動提醒釣友並要求遵守。
4、各釣隊請自行要求參賽隊員務必遵守比賽規則及活動規定,若有違規者一律處罰整個團體。
5、統一使用大會提供餌料,嚴禁添加其他非大會提供之餌料。
6、比賽中若有選手棄權則視同整隊棄權,同時必須立即停止下竿聽後裁判指示,更不得干擾其他選手,違者禁賽一年(含已晉級隊伍)。
7、比賽結束後裁判將核對漁獲數量並封存冰箱,評分前擅自拆封者以零分計算;小魚放生前應請裁判丈量確認後始可釋回。
8、競技規定如有未竟事宜遇爭議時由裁判長召開裁判仲裁會議裁決。
9、什錦麵:豬肉、旗魚丸、洋蔥、胡蘿蔔、木耳、青菜、油蔥酥,有禁忌者請告知。
10、參賽選手應詳閱競技規定,遇違規事件應即時向裁判反映,事後反映不予受理。
11、未竟事宜另行公告。
記分魚種:(丈量時魚體需自然平放並與量呎板平行)
1、黑毛每公克五分。(尾長黑毛,俗名紅皮龍,需滿30公分 。)
2、白毛、豬哥、正倒吊每公克3分;黃雞魚每公克2分。
3、臭肚、鸚哥、紅甘、青甘、拉侖、紅魚、燕魚、幽面仔、花飛及巴攏等每公克1分。
4、青旗、河豚及未詳列之魚種均不記分。
5、合格體型為嘴尖至上尾尖需滿(不含) 25公分,拉侖、紅甘、青甘需滿 (不含)35公分。
十三、競技規定:
1、 報名完成後採公開抽籤方式決定各梯次競技隊伍,團體組若一人棄權則整隊 不得計分,棄權者不得下竿。
2、 每礁10人,上礁後抽籤依序選位,選定後各礁(面向海)由左至右重新排序號次,每回合依順時鐘方向隔一號次輪換釣點:1號換至3號釣點,2號換至4號釣點依此類推。中場休息5-10分鐘,第三回合休息20分鐘用餐。
3、 每人限用一竿一鉤,採浮游磯釣釣法(沉式、浮式之浮標不限),禁掛誘餌籠,限定使用大會準備之餌料(南極蝦),限獨立完成起魚動作。
4、比賽開始前不得拋撒誘餌,可調校浮標但誤中之魚不予記分,比賽結束哨音響起前中魚必須於三分鐘內起魚,逾時不計成績。
5、比賽時選手務必注重安全,如有不遵守者或是人員落海情形,裁判可判定該選手成績為零分計算;選手魚獲請各自冰存,比賽結束交裁判秤重評分。
6、參賽選手應全程配戴安全裝備,競技結束後選手應清洗礁上殘留誘餌並將殘線垃圾攜回渡礁船上,違反者該團體整隊不得計算成績。
7、未竟事宜賽前由大會裁判與領隊協議訂定,如有爭議時由裁判長召開裁判會議裁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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